今年前三季度,北京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2.5平均浓度为每立方米28微克,同比下降15.2%;100个国家和市级地表水考核断面动态消除劣五类水,一至三类断面73个,同比增加11个;土壤环境状况总体良好。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张建军表示,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以更强力的组织领导,加强工作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促考核,高位推动池塘生态化改造,促进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推动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
天津因河而立、因海而兴。为了守护一汪清水,天津打响“碧水保卫战”,控源、治污、扩容、严管……“一河一策”动真格,“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生动图景正在逐步变成现实。
今年以来,长江重庆段查处378起船舶水污染违法行为,其中包括长江上首起停泊期间排放生活污水、首起违规排放餐饮污水等案件。
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近期开展系列专项执法行动,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打好辽河治理攻坚战,对全省水污染违法问题进行了高压打击。全省11家企业因排水超标等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查处并通过媒体曝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第一批)》。
在“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原则指引下,四川省对长江水污染治理前所未有的重视。通过湿地公园、拆迁棚户区、建设污水管网、取缔违规码头和餐饮船、设置亲水步道和园林等措施,长江沿岸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都大有改观。
按照成都市委、市政府统筹部署,成都环境集团与相关区县政府“政企联动”,全面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围绕“水十条”“四川水十条”及“成都治水十条”要求,从改善民生服务出发、从满足百姓需求出发,共同推进区域供水一体化,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供水安全系数和幸福指数。
当前我国水环境问题依然突出,资金和政策一再加码,水污染治理再迎关键年。而在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助力下,水务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将获得更大机会。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也将倒逼更多企业提高自身能力,迈入高质量建设运营期。
方案提出,到2020年,初步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全国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左右等。
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2019年将从治理城市黑臭水体、强化污染源整治、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等方面,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标志性重大战役。
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六次工作会议暨长三角区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三次工作会议6月2日在上海召开。会议强调,在区域合作、协调发展大势之下,长三角将进一步加强环境领域的联防联控,加码推进大气和水的协作治理。
生态环境部成立了雄安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在规划编制、标准制定等方面已经开展了相关工作,协同财政部安排2017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5亿元,支持新区“洗脸工程”,为白洋淀生态恢复打下良好基础。
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有200多家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未按时完成《水十条》规定的任务,包括新疆喀什经济开发区和库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蒙古二连浩特市边境经济合作区、吉林通化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江西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灵武市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等20多家国家级工业集聚区。新疆、青海、云南等省(区)完成率低于60%。
规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劣Ⅴ类比例控制在5%以下。
近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联合印发《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劣Ⅴ类比例控制在5%以下。
环保部将印发《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要求以硬措施落实“水十条”任务。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规撤销园区资格。
近日,环保部印发《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项目清单》,甘肃省兰州市等228个地市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纳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涉及工程项目3300多个,总投资约3000亿元。